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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278/2017-00008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3/10 20:04:36 关 键 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财政局12016  仁寿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仁寿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写。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个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分别通过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仁寿县财政局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一段128号;邮编:620500;电话:028-36201959)。

  一、工作概述

  2016年,仁寿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要求,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上报制度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人,把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

  (二)保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完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推进。健全仁寿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明确相关股室(中心)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发布、反馈、报告、考评等方面工作制度。

  (三)严格执行,抓好贯彻实施。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统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机构领导、工作信息、人事动态、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等信息进行更新。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情况。2016年,仁寿县财政局累计各类信息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仁寿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6年,仁寿县财政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2016年,仁寿县财政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信息质量还需提高,特别是反映财政本职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深度不够。财政政策宣传力度还需加强,让更多群众了解财政政策。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地公开,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二是强化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三是不断创新。以仁寿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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