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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729/2017-00010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责任部门:县畜牧兽医局 发布机构:县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17/2/28 10:24:31 关 键 字:规定,通知,制度,管理,经营

  仁寿县畜牧兽医局 依法规范兽药经营市场保障肉质食品源头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市场和依法进行兽药经营颁证,打击市场上不合格兽药、假兽药、过期兽药等销售行为,确保养殖户使用上合格、安全、有效的兽药,保障人民群众能放心食用肉质食品,仁寿县畜牧兽医局检查组于2月17日至21日对城区兽药经营户进行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检查中,检查组要求经营户规范做好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记载,对经营不规范,制度不完善、记录记载不详细的个别经营户,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将依法取消兽药经营许可证。利用国家兽药查询系统对所有经营的兽药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假兽药和不合格兽药。此次检查过程中,共没收过期兽药共31公斤、过期灭活疫苗2瓶,有效规范了兽药经营市场。

  仁寿县畜牧兽医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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