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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570235/2017-00003 |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  发布日期:2017/1/9 14:39:04 | 
                  关 键 字:决算说明 | 
                 
               
                
                  
                    司法局“三公”经费2015决算公开说明 | 
                   
                  
                    
                        
                             关于仁寿县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仁寿县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司法局未安排出国(境)活动及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司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来人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司法局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8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仁寿县司法局 
    2016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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