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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278/2016-00048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11/1 16:18:33 关 键 字:财政局部门决算

关于仁寿县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6-10-17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的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仁府办发〔2011〕20号)规定,设立仁寿县财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拟定和执行仁寿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定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进行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参与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拟订和执行县级与县以下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研究、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管理办法草案;执行财政、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转贷的各种国债。

  3.编制年度县级预算并组织执行。 受县政府委托,向全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包括政策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实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

  4.根据国家税法和授权,代县政府草拟审核和解释地方税收、政策及实施细则、监督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的执行、联系、协调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收业务工作,进行税收检查,提出减免税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种减免税的建议;会同税务部门上报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拟定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收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监督各类税收减免。

  5.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

  6.管理县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拟订、研究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的政策。

  7.负责惠农直发资金及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及追踪问效。

  8.管理全县会计工作。

  9.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管理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收支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10.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财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源培植,增强财政实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财政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机构4个,下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行政编制人数42名,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4名,其中在职人员57人(机关人员42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30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仁寿县财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144.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4.95万元。

  2015年县财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14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7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7.2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4万元,交通运输与其他支出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2015年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收入组织、向上争取资金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0.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财政专项工作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3.5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交通运输及其他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租赁及其他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5年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8.96万元,与2014年持平。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业务往来、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等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于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无公用车购置费支出。截止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7.96万元,与2014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财政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70.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5.07万元,其中货物类5.07万元、服务类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无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61101170448-5847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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