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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6238121/2016-00007 主题分类:基础分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责任部门:县规划局 发布机构:县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6/10/28 16:08:18 关 键 字:财政,决算

仁寿县城乡规划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5-10-2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仁寿县城乡规划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人民防空的法律、规章、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人民防空、地方规章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镇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总规审查工作。

  3、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较大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和建筑工程方案管理工作,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相关专业规划并审查报批。

  5、负责全县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全县测绘和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利用;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监督全县测绘市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选址工作。

  6、负责全县人民防空规划的编制与执行;人防工程审批与管理;人防异地建设费的征收。

  7、负责规划档案管理,办理涉及规划的有关公示、公告、公布行为。

  8、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9、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测绘活动、人防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指导镇乡规划执法工作。

  10、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11、承办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15年我县城镇化率提高1.7%,县城规模增加4平方公里达35平方公里,人口增加3万人达38万人,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2、完善规划编制

  一是我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已经省住建厅专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上报省政府待审批。县城城北新城及拓展区1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已通过县规委会审议通过。文林工业园区15平方公里、旧城区2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正在编制过程中。

  二是视高、富加、汪洋等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方案已编制完成,黑龙滩镇已根据发展实际启动总规修编,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编制。同时组织编制了北斗镇、富加镇、满井镇、鳌陵乡、虞丞乡五个乡镇扶贫攻艰幸福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并通过县规委会审议通过。

  三是专项规划中,旧城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和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于2015年第一次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仁寿城市湿地公园专项规划已由加拿大毕路德公司编制完成,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中央水体公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文化公园生态景观绿带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已经启动;迎宾大道东片区棚户区改造规划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组织编制了虞丞乡廉政教育基地项目的规划设计,并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城乡规划局共有机构1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副局长2名(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纪委派驻(出)的纪检组长按县委规定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下属县规划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事业编制9名(从县建设监察大队划转4名,从原县广电局收回的参公编制中调剂5名);下属6个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编制12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城乡规划局收入总额为960.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60.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960.76万元,其中:国防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管理883.66万元,医疗卫生1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5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减少10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城乡规划局部门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预审会、规划委员会、规划监督、规划执法、规划设计等项目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883.6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1.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国防支出50万,主要用于:全县人防征收工作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1.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同级交流以及设计院来人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现有人防特种专业用车1辆。主要用于战时、自然灾害、信息采集、互联互通等应急指挥。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仁寿县城乡规划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44.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在20万元—200万元的设备,主要用于战时、自然灾害、信息采集、互联互通等应急指挥。
      20161028165255-9171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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