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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243/2016-00011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劳动、人事、监察/15Z其他/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责任部门:县监察局 发布机构:县监察局
 发布日期:2016/4/14 10:06:33 关 键 字:四项措施落实责任

灵活采取四项措施 层层落实“两个责任”

2016-03-03  近来,仁寿县通过片区座谈、现场随机发言、签订责任书、测评通报等方式,层层压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分片座谈,县委常委班子+县纪委班子共管理。2月15日-21日,14名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分管行业、系统相关单位班子成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行业、系统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工作要求。同时,9名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别到联系片区相关单位调研指导,对2016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针对廉政风险点早提醒、早教育,收集问题线索23件(次)。
  随机发言,党政一把手+纪检组织负责人齐上阵。在2月22日召开的县纪委全会(扩大)会上,现场随机抽签确定了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6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围绕本人2015年度遵守和执行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道德修养和廉洁从政等,开展“述纪述责述德述廉”,并现场接受县纪委委员的质询。
  廉政四签,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两并重。在2月22日召开的县委党建会上,县委书记现场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会后,按照2016年签订“廉政四书”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与各单位党政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县纪委与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签订《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单位纪检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承诺书》,实行签字背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成员、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职责和义务。2016年,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均主动签订“廉政四书”,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责任追究全链接。
  测评通报,自评+他评重实效。在2月22日召开的县纪委全会(扩大)会上,县纪委委员对与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落实领导责任、协助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等5个方面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情况进行测评;县纪委委员对纪检组织负责人在作风督查、纪律审查等7个方面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并对自身在监督检查、询问质询等4个方面履职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情况进行自评;纪检组织负责人对县纪委委员在监督检查、询问质询等4个方面履职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情况进行测评,对自己在作风督查、纪律审查等7个方面履职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场通报了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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