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
| 索 引 号:008570235/2015-00032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安、安全、司法/16C司法/动态信息/政策解读 |
|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 发布日期:2015/11/26 15:43:17 |
关 键 字:暂住证 |
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哪些人应当申领暂住证? |
| 2015-04-21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佣的人员;②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③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④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⑤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