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眉山人民政府
 
返回主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走进仁寿 新闻中心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招商引资 仁寿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8571617/2015-00039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B应急管理/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责任部门:龙马镇 发布机构:龙马镇
 发布日期:2015/10/17 15:17:18 关 键 字:秸秆禁烧

采取“三个加大”措施 抓实秸秆禁烧工作

抓实秸秆禁烧工作[2015]101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我镇于2015年10月16日晚上7:30紧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委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上镇党委对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再次强调并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采取“三个加大”措施,确保我镇“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灰”,从根本上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镇党委采取“各村(社区)逐级开会、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滚动播放”三种宣传方式将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传达到各经济社各农户,共制作宣传标语36幅、印制《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焚烧秸秆的危害》各260份分别悬挂、张贴在各村(社区)显眼的位置,同时利用宣传车依次到各村进行不间断宣传。通过宣传、劝解、引导、教育等方式让老百姓知晓秸秆焚烧对空气污染的严重后果,让老百姓从自身健康出发,自觉做到不能烧、不想烧。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我镇成立以党委书记张峰、镇长辜自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冷泽忠、副镇长武装部长吴雄翼为队长的四支督查队伍,定期到全镇辖区内进行督查。驻村党委委员、驻村干部每天到所驻村(社区)检查。各村(社区)组成专业巡逻队分重点地段、重点时间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我镇认真按照县上统一要求并结合实际,做到“有烟必罚、有火必查、有灰必究”,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进行严厉教育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与所在村(社区)办公经费挂钩,对驻村干部和四职干部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Copyright 2011-2012 http://www.r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21号、09004036号 川新备06-070012 广公网备510801020001号
bt365国际版 
主办:仁寿县人民政府 承办:仁寿县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好亦同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