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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1182/2015-00015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Z其他/政府文件/决定
 责任部门:始建镇 发布机构:始建镇
 发布日期:2015/4/27 17:01:45 关 键 字:请示报告

关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镇、村、社和镇级单位干部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全镇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根据我镇工作实际,特制订始建镇请示报告制度。:

一、请示报告内容。请示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镇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及领导批示或指示要求情况。

2、涉及全镇全局性工作、影响面较大的工作和本职业务工作方面的工作安排、动态进展情况。

3、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质灾害)、集体上访事件及苗头、阻工挡工事件及苗头、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民族宗教问题及苗头等。

4、重要外事活动,主要指上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媒体记者来访、相关部门暗访和不明人物走访等有关事项。

5、干部个人事项,包括个人外出请假报备、家庭办理红白喜事情况、干部违规违纪和按照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

三、严格请示报告程序。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严禁越过镇级,直接向县委、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汇报。一般是社向村汇报,村向驻村干部汇报,驻村干部向分管党委汇报,分管党委向镇长、书记汇报;镇级部门可以直接向分管党委汇报,再由分管党委向书记镇长汇报。

四、请示报告方式。请示报告以口头、短信、电话、书面的形式进行,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向值班带班领导、或书记镇长报告有关情况。干部个人事项,镇级单位负责人外出两天以上需告知分管领导、镇干部、支部书记、村长请假一天向分管领导汇报,两天以上向镇长书记汇报,并具备假条。

五、请示报告原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责权一致、及时准确的原则,坚决杜绝先做后报、边做边报、甚至做而不报。必须坚持一事一报,坚决不准一事多头请示,坚决不准把一件需要请示的大事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用请示的小事,不得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或领导的指示决定和答复。

六、请示报告督查。镇党委将对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村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般情况下,对没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一次通报,二次诫勉谈话,三次以上做书面检查并年终不得评优评先,同时由镇党委决定按一次不低于1分扣减目标分。对于因不及时请示汇报造成重大损失,将由镇党委研究或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于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将按违纪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仁寿县始建镇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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