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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1756/2014-00032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Z其他/便民服务
 责任部门:里仁乡 发布机构:里仁乡
 发布日期:2014/12/23 20:33:53 关 键 字:农村危房,技术导则,危险性鉴定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2014-08-29  1总则  1.0.1 为确保既有农村房屋的安全使用,正确判断农村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既有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0.3 本技术导则在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中考虑场地的影响。

  1.0.4 对常见农村房屋类型给出定性及定量鉴定方法。首先采用定性鉴定方法,对于鉴定结果为D级房屋,再进行定量鉴定。对定性鉴定结果为C级房屋,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定量鉴定。对于定量鉴定方法没有包含的房屋结构类型,可直接采用定性鉴定结果。

  1.0.5 本技术导则以房屋使用阶段危险性鉴定为主,鉴定手段主要通过量测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位移、变形、裂缝等参数,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评估,间接实现对承载力的判断。

  1.0.6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

  1.0.7 鉴定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

  1.0.8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或保护性建筑的鉴定,除应符合本技术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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