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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789136182/2014-00007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他
 责任部门:文林工业园区 发布机构:文林工业园区
 发布日期:2014/11/25 12:05:08 关 键 字:安全

文林工业园区安全工作制度

2014-11-20  一、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报告要求: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由环安局及时查清事故情况,详细登记,及时报告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相关应急部门。

(二)报告程序:安全事故上报须经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

(三)规范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举报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月报和安全隐患日查月报制度等。

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工委书记、管委会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园区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各局室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安全工作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

(二)实行干部职工“一岗双责”制度和联系企业制度,既做好本职岗位业务工作,同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管委会与各局室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年终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四)对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管委会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安全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制定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记录。

(三)针对在建项目、生产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门的安全工作会、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培训会,督促整改,完善安全设施。

四、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和国家、省、市、县“两会”前夕,管委会领导带领相关局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检查时做好记录并汇总情况。

(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三)各责任局室要有专门的安全记录和安全档案,随时备查。

五、安全工作应急救援制度

(一)根据安全工作规定和县安委会要求,相关局室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防止盲目施救。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县安全工作要求,事故发生后,管委会领导、相关局室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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