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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78227518X/2012-00015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03D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项目审批及实施情况 | 
                 
                
                  |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  发布日期:2012/7/20 17:22:29 | 
                  关 键 字:文件,请示,批复,函,规定,通知,制度,四川,管理,招标,效益 |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农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 
                   
                  
                    
                        
                             仁寿县中农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中农镇人民政府关于修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立项的请示》(仁中府〔2012〕13号)已收悉。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队伍建设和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省级补助经费项目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1〕169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队伍建设,经我局研究,同意仁寿县中农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中农镇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63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6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地质灾害专项资金。 
    四、建设地点:仁寿县中农镇龙台村5社。 
    五、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仁寿县中农镇人民政府 
    责任 人:吴永壮 
    六、建设工期:3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制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抓紧施工图编制,落实土地、资金、工程招标等各项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此复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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